随着高校科研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及科研经费数量大幅增长,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按照规定合理使用、严格管理,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是,仍有少数高校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存在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尤其是个别科研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以下选取的两个相关案例,希望引发大家的思考。
亿元课题经费被控贪污千万
很长一段时间,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大楼335房间的大门紧闭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师生们已很久没有见到。
门牌上标示着办公室的主人为“陈英旭教授”,门上留下的手机号码记者始终无法拨通。
“陈英旭出事了!”这一消息早就在网络上传播,却一度未获权威部门证实。2012年1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撤销了陈英旭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这是2012年第二位被撤销资格的全国政协委员,但对于他因何种原因被撤,会议未作说明。
记者当时从一名全国政协常委处获知,当时会议上只介绍了陈英旭是经济犯罪,“在一个有关水处理的项目上涉嫌贪污了,因说明已法办,所以一致同意撤销委员资格,亦无人提问”。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的独家消息显示,2012年6月28日,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已被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7月12日被依法逮捕。陈英旭的代理律师戴梦华称,此次事发,是例行审计到浙江大学时,陈英旭自觉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将违规的款项退回,之后被立案侦查。
2013年3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知情人士称,如果这一指控被法院认定,此案可能创造了贪污科研经费的新记录。
目前,我国对于科研经费的监管主要包括承接单位的内部财务监管和各相关部门的抽查审计,陈英旭就是在2012年重大专项的例行审计时,将钱退回了浙江大学,而后事发。
2012年12月28日,教育部曾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强调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会上,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王立英通报了6起科研经费贪污案件,陈英旭案是这6起案件之一。
浙江大学纪委书记周谷平表示,此前,由于考虑到保护教师的积极性,方便科研创新,相对来说科研经费的管理是比较宽松的,但陈英旭事发后,浙大方面已经开始收紧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在具体的处理情况上肯定会有一些加强。
全文请参见《中国青年报》2013年07月29日11版http://zqb.cyol.com/html/2013-07/29/nw.D110000zgqnb_20130729_1-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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