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信平
公平价值观是指在对国家的法规、公共政策、各类组织、群体和个人行为的评判中,坚持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和标准。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平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应该是:以平等为基础的行为规范原则(主要是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以权利和责任对等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原则、以贡献为基础的市场分配原则、以及以社会共享和社会保护为基础的再分配原则(社会福利、社会补偿和社会关照)。
在过去30多年里,我国社会公平的价值观出现了缺失和价值紊乱。许多人信奉“有钱即为成功”,一些不创造任何价值而获取大量利益的投机行为,被视为正常的甚至是“聪明”的行为。一些人获得比别人高出几十倍、几百倍的收入,但并未作出同等价值的贡献。在公共领域明显存在着“逆向再分配”,富人和强势群体获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而真正困难的群体却只能得到很少的份额。
社会公平价值观的缺失和紊乱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它导致人们社会责任的弱化、社会诚信的丧失、社会合作的降低、集体主义和社会契约精神的丧失或弱化,以及实用主义、投机钻营的上升,最终会导致社会矛盾加深、经济与社会生活环境恶化、社会发展受到阻碍。我们社会中目前受其困扰的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激化、各种社会冲突、暴力犯罪、以及毒奶粉、瘦肉精、假药、污染、企业作假、商家欺诈、行业不正之风;官员腐败和学术腐败,政府失信等问题无不与此有关。如不及时治理,最终会严重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使全体人民都受害。为此,我们全社会都应该作出反思。尤其是官员、企业家、学者、新闻媒体、社会名人等对此应该负有更多责任的人,应更多地反思一下在行为和言论等方面社会公平观的“缺位和错位”。近年来党和政府重新强调了“公平正义”的重要性,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相对于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言,对社会公平的强调仍不够。我们高喊过“发展才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的响亮口号,但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听到“公平也是硬道理”、“公平压倒一切”的口号。我们应作出更大的努力重建社会公平价值观,全面树立“公平优先”的价值原则。首先,应该树立全面公平的观念,在参与市场经济、社会分配和处理各项公共事务中,都要将公平放到首要的位置,在各个领域中的规则制定和机会分配中,以及在所有的财富分配和公共资源分配中,都应该确立公平优先的原则。要落实十七大到十八大的报告中确立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并且要创造条件进一步确立所有的公共服务都均等化的原则。其次,应该努力探索实现公平与效率共赢的途径,将其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和重要任务之一。再有,应该通过法制行动、公共政策、宣传教育等方式,努力全面恢复民众对社会公平的信心,提升全民的社会公平意识,使社会公平的价值观重新在全体民众的观念和行为中占居的核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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